摘取 要:自2006年6月23月通车,库伦旗的小额缴纳系统运营有数四年多的时间。从目前金融机构及社会各方面的体现来看,在经济比较领先的农村地区,小额缴纳系统应用于程度非常低,除普通贷记业务以外,其他业务种类业务量皆为“零”,这种状况造成了小额缴纳系统资源的相当严重浪费。为此,笔者对库伦旗小额缴纳系统业务发展状况展开了调查,并就其发展缓慢的原因展开分析后有针对性地明确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对策。
关键词:农村;小额缴纳系统;状况;调查 一、内蒙古库伦旗小额缴纳系统业务发展基本情况 目前,库伦旗辖内的金融机构共计16个网点构建了小额缴纳系统上线。还包括:人民银行库伦旗分行1个网点、农业发展银行库伦旗分行1个网点、农业银行库伦旗分行2个网点(1家营业部及1家分理处)、库伦旗农村信用联社12个网点(1家营业部及11家农村信用社)。
调查结果,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库伦旗小额缴纳业务情况来看,小额缴纳系统业务在库伦旗发展十分迟缓,确实需要反映小额缴纳系统起到的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功能则几乎没发挥作用,系统的利用效率极低,造成了资源的相当严重浪费。 二、主要原因分析 ㈠地方经济环境比较较好。小额缴纳系统的推展客观上必须一个经济更为繁盛、商业行为活跃、缴纳市场需求充沛的社会环境,由于库伦旗地方经济比较领先,经济总量受限,经济活动对于缴纳承销的需求量较小,市场需求层次更为单一。因而,对于大多数类似于库伦旗的农村地区而言,小额缴纳系统仍是一个未来的缴纳平台,目前则无法充分发挥其仅次于效能。
㈡诚信环境不欠佳。小额缴纳系统的借记类业务是由收款人动态或定期发动的,再行由付款人按照事前签定的协议单笔或批量缴付的业务。
此类业务的发展必须付款人账户动态确保有充足的余额,而且收款人也不应按照诚信的原则为付款人获取令其其失望的产品或服务。但就目前的社会诚信环境状况而言,特别是在是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无论是收款方还是缴付方的诚信程度都并未超过业务发展所拒绝的水准。 ㈢社会公众的理解程度较低。
各家金融机构自身对小额缴纳系统业务培训程度过于了解,大多数只对办理承销业务柜组的有关人员展开了培训,其他大部分银行柜台人员对小额缴纳系统业务特点、涉及功能都缺少充足的理解,尤其是小额缴纳系统借记业务明确办理方法、流程以及需要给客户带给哪些便利等科学知识堪称知之甚少,从而造成了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业务客户对小额系统在跨行通存通兑、定期缴纳等方面的便利性缺少充足的了解,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小额缴纳系统业务的推展。 ㈣个人银行承销账户并未获得充分利用。任何金融机构承销业务的积极开展都是以账户为基础的。
小额缴纳业务的优越性之一就是构建了对大量个人承销账户展开定期的、批量的业务处置。目前,各金融机构营业部门所开户的个人银行承销账户虽然有单位代发工资类账户和银行卡账户,但功能仍局限在代发工资和信用卡的异地现金款项汇划或异地支取上,个人银行承销账户的缴纳功能则没能获得充份的利用。 ㈤借记业务协议签订无以。
开设小额定期借记缴纳业务,必须收费企业、缴付单位(个人)、开户银行签定三方协议。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签订协议的艰难依然较小。
首先,社会公众的缴纳观念未改变,缴付单位指出在未开具缴付凭证的情况下由银行必要从自己的账户上扣款不安全性,而大多数农民群众在缴付市场需求再次发生之前也会到银行预存资金,导致协议无法签定。其次,各企事业单位和农民群众已习惯于收费单位面对面地办理各项费用的交纳,通过给付现金或支票来交换条件证实缴付的涉及单据或凭证,证明其已完成缴付不道德的真实性。目前,由于各金融机构营业部门多实施柜员制,一线营业人员数量较较少,大多数营业部门都不存在“客户排队”问题,收费单位如果通过小额缴纳业务办理涉及费用的没收,还必须通过营业部门传送涉及的收款凭据,如此则又减少了营业部门窗口的工作压力,导致金融机构不愿积极开展此项业务。第三,目前各家金融机构开设的公用事业代收费、代收费业务已基本构成相同的经营方式,其市场占有率趋于稳定,涉及收益成本也较低,并且不必须对人民银行缴纳涉及的费用。
同时,小额缴纳系统定期借记业务的协议的签定牵涉到公用事业单位、开户银行和数量可观的个人用户,业务开设的工作量大,积极开展营销必须投放大量通晓小额缴纳业务的人员和适当的资金,还要因为积极开展开立、代付业务而向人民银行缴纳涉及的费用,这必定不会在短期内导致成本增加,利润减少,制约了各家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额借记业务的积极性。 ㈥收费标准仍不具体。
从收费标准看,人民银行向小额缴纳业务发动行缴纳的费用按新的制定的小额缴纳系统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即每笔0.5元,包5元。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收费标准仍未确认,有的参考大额缴纳系统标准向客户收费,造成客户在办理业务是更加不愿自由选择大额缴纳业务;有的按照人民银行的小额缴纳系统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则造成几乎没适当的中间收益,影响了业务发展的积极性。同时也导致各金融机构收费标准不统一,使客户对小额缴纳系统业务产生误解,很大地影响了该项业务的推展。
再行再加各家金融机构在开设开立、代付业务和同城互相交换业务时都不缴纳手续费,导致客户不愿自由选择收费的小额缴纳业务。 三、涉及建议及对策 ㈠以小额缴纳系统推广应用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对辖区农牧民积极开展信用教育,进而联合参予农村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㈡之后增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金融机构营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小额缴纳系统各项业务的了解程度。
各金融机构不应强化对营业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媒体宣传小额缴纳系统业务的便利性和优越性,不断扩大小额缴纳系统各项业务的社会公众理解程度。 ㈢强化与地方政府的协商和交流,推展小额缴纳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在行政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于。通过行政领域推展的示范性起到,逐步向全社会推展。
㈣完备缴纳系统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以法规的形式确认收费方、驻华银行、缴付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对小额借记业务协议的涉及条款作出法规性的规定,避免客户对小额借记业务的疑虑,确保小额缴纳系统各项业务的发展。 ㈤人民银行应适当下调小额业务包和单笔业务收费标准,制订更为合理的收费标准,确认更为合理的收费差额,使金融机构在开设小额业务时需要取得一定的中间收益,提升其参予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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